当代外语研究 ›› 2018, Vol. 18 ›› Issue (04): 78-84.doi: 10.3969/j.issn.1674-8921.2018.04.008
侯国金
HOU Guojin
摘要: 针对曹明伦教授对“翻译暴力、施暴观”的怀疑观,追踪Venuti原作中violence的初始、根本和泛化意蕴。通过对国内外译界对翻译转喻观和隐喻观的描述,尤其是其“暴力”隐喻的讨论,拟回答四大问题,认为韦氏的violence可译为“暴力”,violence和“暴力”的所指意义已经泛化,国内外的“暴力观、施暴观”论者所论所言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,因此对翻译研究是有贡献的。翻译可能“无暴”,即形式和意义都等效;可能实施“软暴”,即形式和意义不都(很)等效;还可能实施“虐暴”,即形式和意义都(很)不等效。译者要尽量“无暴”,酌情“软暴”,远离“虐暴”。“施暴”时要竭力减轻所施之“暴力”及其危害,和翻译共同体一起营造健康的翻译生态。
中图分类号: